第5章 chapter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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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曉被問得不好意思,支支吾吾地回答,“月底事情多,我校稿的速度比不上主編。”
“明白了。”易辰目光定定看著她,聲音毫不猶豫,“月底之前我會把稿子給你。”
咦?這麽好說話?沒有不耐煩?承諾按時交稿?
她不會是在做夢吧?
易辰看著她又沈入自己的思想,不禁生出一些隱笑,剛畢業的女孩真是天真得可愛,奇怪的是自己並不覺得煩。
兩個人各拎著一堆東西走出超市大門。
“我先走了。”丁曉視線搜索到路邊不遠處的公交車站,回頭擺手作別。
“你怎麽回去?”易辰叫住她。
“坐公交車,508路直接停到家門口。”
“你在這兒等我。”易辰看了眼夜色,“我把車開過來,你一女孩,拎這麽多東西坐車不方便。”
丁曉還沒聽懂意思就傻嗯了一聲,待背影漸漸離遠時,她恍然明了,他是要送自己回家?幾分鐘後,時間給了她準確的答案。
“地址。”
她坐在車內,把住的小區地址報上後,不由地默嘆,世事太奇妙,誰敢相信大神作家辰光現在正在開車送她回家。
車子就那麽大,兩人呼吸間熱氣在封閉的空間與車內冷氣沖撞,逐漸敗下陣來,場面一度尷尬。
“你為什麽要做編輯這一行?。”易辰餘光瞥了眼身旁,打破沈默說。
“喜歡看書。”丁曉思考後認真地說。
“理由這麽簡單?”
丁曉茫然望向他,不解反問,“要有多覆雜的理由?”
一句話把易辰堵著,他沈思了良久,仿佛在自嘲這才大幾歲,想法已經和這屆年輕人有代溝了,“是不需要過於覆雜的理由,喜歡一件事努力去把它做好就行了。”
丁曉就是這麽想的。
很多人說理想和現實要分開,喜歡一件事物和追求這類相關的職業是不對等的。她不讚同,因為喜歡一件事而努力去做相關的職業,最後的效果或許是意想不到的成功。
“你是因為什麽選擇開始寫書?”
辰光在作家圈的資歷少說也有10年,看他的長相和身為大學同學的莫麗年紀推算下來,應該是高中畢業就開始寫書。
果不其然。
“高中畢業放假在家閑著打游戲,老媽看不下去把網線掐了,我沒事做就用原生軟件記事本寫點東西。”
……這個理由比自己的還要草率。
難怪每次作家版塊采訪辰光問寫書的原因,他都閉口不答。這話要是說出來,絕對會影響他在讀者心中的形象。
丁曉租的房子不是在小區裏,是一個安靜的居民巷子,連路燈都沒幾個。
“今天謝謝你。”她下了車,站在自家樓下道謝。
“不用客氣。”易辰看了眼黑漆漆的樓道,“你先上去,等燈亮了我再走。”
“呃?好。”丁曉怔了一霎,轉身走進樓裏,心想他還挺懂安全。
鑰匙還在開門的時候,嘟嘟在裏面已然控制不住主人回來的喜悅,汪汪沖著門叫喚,當然更有可能在期待它的新食盆。
“你先等會兒。”丁曉把袋子往桌上一放,摸了摸嘟嘟的頭,走到窗邊看到易辰的黑車還在樓下。
嘟嘟突然也竄到窗臺,兩只爪子扒邊探頭往下看,“汪!”
易辰聽到狗叫,從車窗玻璃擡頭向上看,見她到家,便駕車離開。
“汪~”嘟嘟沖丁曉低嗚一聲,撒開爪子瞬間沖向桌子歡脫亂蹦,像是在說人都走了,我的新盆呢?
第二天上午,文化會展中心。長長隊伍最前面坐著一個帶口罩的男人,身後的立體廣告牌上寫著醒目的一行大字——都市人氣男作家獨笙新書簽售會。
“對、對不起,堵車、我來晚了。”何詩詩跑過來,說話聲上氣不接下氣兒。
“沒事。”丁曉挪挪腳步,讓出一點位置,“隊還長著,不著急。”
她從高中起就很喜歡看獨笙的書,本本必買。獨笙的書一直都和風和秀麗出版社合作,當初腦子一熱,無論如何也要進社裏當編輯除開喜歡看書,也是有他一小部分的原因。
“這隊也太長了。”何詩詩指了指獨笙身邊的人,是社裏其他組的老編輯張姐,湊在丁曉耳朵邊低聲抱怨,“早知道咱們還不如托張姐讓獨笙私下給個簽名。”
“可是張姐不好說話。”丁曉善意提醒她一個不可忽略的事實。
“這倒是。”何詩詩深嘆一聲,“曉曉,既然辰光現在是你的人了,改天我把舊書給你,讓他幫我補個簽名好不好?”
“我的人?”
“你負責的人,簡稱你的人。”
“好吧。”這思維邏輯也是獨秀一枝,丁曉拗不過何詩詩的軟磨硬泡,只好答應,“我試試,但我和他還不是很熟,不知道會不會簽。”
“肯定會的,辰光人那麽好一定給簽的。”何詩詩的眼睛狀似星星,閃閃發光。
“你怎麽知道他人好?”丁曉笑著問。
“看字啊。《十宗罪》的作者有句話——我寫作,我就是上帝,我審判一切人,一切事。作者就算塑造再多迥異的人設,字裏行間的整體人生觀點是藏不住的。”何詩詩說,“你沒看過辰光的書嗎?”
她還真沒看過。
被這麽一說,丁曉想起來,自己抽空得去趟書店買幾本易辰的書看看。
好不容易排到了跟前,丁曉把書遞過去,一擡眼看到張姐對自己和後面的何詩詩點頭,兩人亦是有禮笑笑。
獨笙回頭看張姐,眼中似是好奇。
“社裏新來的兩個編輯。”張姐小聲介紹。
“你們好。”獨笙快速給丁曉與何詩詩簽了名,額外加了一個簡筆手繪的笑臉。
丁曉接過書,看著手裏的簽名頁,“謝謝。”。
後面的書粉還在排隊,她們趕忙抱著書走到一旁欣賞。
“曉曉,今天算是來值了,剛才獨笙把書遞過我的時候,我看到他眼睛帶著笑。”何詩詩似乎忘了不久前說的話,“他眼睛好好看,把口罩拿下來本人也一定超帥,現在寫書都需要顏值了,讓人怎麽活!”
……丁曉對她的花癡見怪不怪了。
“曉曉,辰光和獨笙,你覺得誰帥?”
“啊?”這個問題是什麽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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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明白了。”易辰目光定定看著她,聲音毫不猶豫,“月底之前我會把稿子給你。”
咦?這麽好說話?沒有不耐煩?承諾按時交稿?
她不會是在做夢吧?
易辰看著她又沈入自己的思想,不禁生出一些隱笑,剛畢業的女孩真是天真得可愛,奇怪的是自己並不覺得煩。
兩個人各拎著一堆東西走出超市大門。
“我先走了。”丁曉視線搜索到路邊不遠處的公交車站,回頭擺手作別。
“你怎麽回去?”易辰叫住她。
“坐公交車,508路直接停到家門口。”
“你在這兒等我。”易辰看了眼夜色,“我把車開過來,你一女孩,拎這麽多東西坐車不方便。”
丁曉還沒聽懂意思就傻嗯了一聲,待背影漸漸離遠時,她恍然明了,他是要送自己回家?幾分鐘後,時間給了她準確的答案。
“地址。”
她坐在車內,把住的小區地址報上後,不由地默嘆,世事太奇妙,誰敢相信大神作家辰光現在正在開車送她回家。
車子就那麽大,兩人呼吸間熱氣在封閉的空間與車內冷氣沖撞,逐漸敗下陣來,場面一度尷尬。
“你為什麽要做編輯這一行?。”易辰餘光瞥了眼身旁,打破沈默說。
“喜歡看書。”丁曉思考後認真地說。
“理由這麽簡單?”
丁曉茫然望向他,不解反問,“要有多覆雜的理由?”
一句話把易辰堵著,他沈思了良久,仿佛在自嘲這才大幾歲,想法已經和這屆年輕人有代溝了,“是不需要過於覆雜的理由,喜歡一件事努力去把它做好就行了。”
丁曉就是這麽想的。
很多人說理想和現實要分開,喜歡一件事物和追求這類相關的職業是不對等的。她不讚同,因為喜歡一件事而努力去做相關的職業,最後的效果或許是意想不到的成功。
“你是因為什麽選擇開始寫書?”
辰光在作家圈的資歷少說也有10年,看他的長相和身為大學同學的莫麗年紀推算下來,應該是高中畢業就開始寫書。
果不其然。
“高中畢業放假在家閑著打游戲,老媽看不下去把網線掐了,我沒事做就用原生軟件記事本寫點東西。”
……這個理由比自己的還要草率。
難怪每次作家版塊采訪辰光問寫書的原因,他都閉口不答。這話要是說出來,絕對會影響他在讀者心中的形象。
丁曉租的房子不是在小區裏,是一個安靜的居民巷子,連路燈都沒幾個。
“今天謝謝你。”她下了車,站在自家樓下道謝。
“不用客氣。”易辰看了眼黑漆漆的樓道,“你先上去,等燈亮了我再走。”
“呃?好。”丁曉怔了一霎,轉身走進樓裏,心想他還挺懂安全。
鑰匙還在開門的時候,嘟嘟在裏面已然控制不住主人回來的喜悅,汪汪沖著門叫喚,當然更有可能在期待它的新食盆。
“你先等會兒。”丁曉把袋子往桌上一放,摸了摸嘟嘟的頭,走到窗邊看到易辰的黑車還在樓下。
嘟嘟突然也竄到窗臺,兩只爪子扒邊探頭往下看,“汪!”
易辰聽到狗叫,從車窗玻璃擡頭向上看,見她到家,便駕車離開。
“汪~”嘟嘟沖丁曉低嗚一聲,撒開爪子瞬間沖向桌子歡脫亂蹦,像是在說人都走了,我的新盆呢?
第二天上午,文化會展中心。長長隊伍最前面坐著一個帶口罩的男人,身後的立體廣告牌上寫著醒目的一行大字——都市人氣男作家獨笙新書簽售會。
“對、對不起,堵車、我來晚了。”何詩詩跑過來,說話聲上氣不接下氣兒。
“沒事。”丁曉挪挪腳步,讓出一點位置,“隊還長著,不著急。”
她從高中起就很喜歡看獨笙的書,本本必買。獨笙的書一直都和風和秀麗出版社合作,當初腦子一熱,無論如何也要進社裏當編輯除開喜歡看書,也是有他一小部分的原因。
“這隊也太長了。”何詩詩指了指獨笙身邊的人,是社裏其他組的老編輯張姐,湊在丁曉耳朵邊低聲抱怨,“早知道咱們還不如托張姐讓獨笙私下給個簽名。”
“可是張姐不好說話。”丁曉善意提醒她一個不可忽略的事實。
“這倒是。”何詩詩深嘆一聲,“曉曉,既然辰光現在是你的人了,改天我把舊書給你,讓他幫我補個簽名好不好?”
“我的人?”
“你負責的人,簡稱你的人。”
“好吧。”這思維邏輯也是獨秀一枝,丁曉拗不過何詩詩的軟磨硬泡,只好答應,“我試試,但我和他還不是很熟,不知道會不會簽。”
“肯定會的,辰光人那麽好一定給簽的。”何詩詩的眼睛狀似星星,閃閃發光。
“你怎麽知道他人好?”丁曉笑著問。
“看字啊。《十宗罪》的作者有句話——我寫作,我就是上帝,我審判一切人,一切事。作者就算塑造再多迥異的人設,字裏行間的整體人生觀點是藏不住的。”何詩詩說,“你沒看過辰光的書嗎?”
她還真沒看過。
被這麽一說,丁曉想起來,自己抽空得去趟書店買幾本易辰的書看看。
好不容易排到了跟前,丁曉把書遞過去,一擡眼看到張姐對自己和後面的何詩詩點頭,兩人亦是有禮笑笑。
獨笙回頭看張姐,眼中似是好奇。
“社裏新來的兩個編輯。”張姐小聲介紹。
“你們好。”獨笙快速給丁曉與何詩詩簽了名,額外加了一個簡筆手繪的笑臉。
丁曉接過書,看著手裏的簽名頁,“謝謝。”。
後面的書粉還在排隊,她們趕忙抱著書走到一旁欣賞。
“曉曉,今天算是來值了,剛才獨笙把書遞過我的時候,我看到他眼睛帶著笑。”何詩詩似乎忘了不久前說的話,“他眼睛好好看,把口罩拿下來本人也一定超帥,現在寫書都需要顏值了,讓人怎麽活!”
……丁曉對她的花癡見怪不怪了。
“曉曉,辰光和獨笙,你覺得誰帥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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